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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小學

無煙校園

一、目的

  1. 吸煙能導致心臟病、中風、慢性呼吸道疾病的各種癌症,二手煙又會危害他人的健康,所以有必要建立一個無煙校園,讓學生從小就認識吸煙的害處。

  2. 持續推行宣揚反吸煙,同時致力建立一個全方位無煙學習環境,讓學校成員知道吸煙是不可接受,並避免受到二手煙禍害。



二、基本方針

  1. 學校致力為學生及教職員提供一個無煙校園,讓各成員不單擁有吸煙禍害的知識,更能掌握拒絕吸煙、吸二手煙的技巧。

  2. 所有教職員作良好榜樣,於日常生活中實踐無煙生活。

  3. 學校準備、採取、執行及監察一套全方位的無煙校園計劃,以營造一個健康及清新的環境。



三、運作程序

  1. 建立無煙的學校環境。

1.1 學校根據現行的《吸煙(公眾衛生)條例》去履行禁煙工作。

1.2 無論任何人士,包括教職員、學生、外來訪客及工作者,在任何時間都禁止在學校範圍內吸煙(包括任何類型含有尼古丁的物品)。

1.3 所有學生都不得攜帶任何含有尼古丁的物品回校。

1.4 校內禁止展示任何香煙廣告或廣告物品,包括任何印有香煙廣告的衣物或個人物品。

1.5 學校不會接受煙草商及其附屬和有關機構的任何贊助。

1.6 禁煙標貼或告示牌會張貼在校園當眼地方。

1.7 學校會通知學生、家長、教職員、訪客有關無煙校園政策,並會把政策詳列於學生手冊、教師須知、學校網頁及家長手冊內,以使各人士都明白此政策。

  2. 提供預防吸煙教育

2.1 預防吸煙教育須配合各科,並在各級推行,其學習目標包括:

2.1.1 教導學生有關吸煙、香煙或類似物品的內含成分對身體所引起的傷害。

2.1.2 分析年輕人吸煙的原因。

2.1.3 幫助學生建立抵抗對吸煙廣告或週遭吸煙環境所產生的誘惑力。

2.2 學校對推廣預防吸煙教育的教職員提供足夠的培訓及支援,並規定有關的教職員在進行教育活動前必須接受訓練,以獲取及掌握更有效的預防教育技巧。



四、修定程序

  1. 每年檢討一次。

  2. 校務組負責檢視校內外現況及草擬須修定的政策內容。

  3. 修定方案須諮詢專業人士的意見,並向教職員、學生及家長徵詢意見。

  4. 修定草擬經由校務組及校長通過方會生效。